E/e-mark認證簡介
歐洲對于機動車整車及涉及安全的零部件和系統(tǒng)有安全認證的要求﹐具體體現(xiàn)為 E標志和e標志認證。
e-mark 是強制性的,主要針對整車。
E-mark 是非強制性的,主要針零部件。
E-mark
E-mark認證是歐洲經濟委員會(Economic Commission of Europe,簡稱ECE)針對進入其成員國市場的車輛及零部件產品實施的一種認證制度。
歐洲對于機動車整車及涉及安全的零部件和系統(tǒng)有安全認證的要求,具體體現(xiàn)為 E 標志和 e 標志認證。E 標志源于歐洲經濟委員會 (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, 簡稱 ECE) 頒布的法規(guī) (Regulation) 。目前 ECE 包括歐洲 28 個國家,除歐盟成員國外,還包括東歐,南歐等非歐國家。ECE 法規(guī)是推薦各成員適用,不是強制性標準。成員國可以套用 ECE 法規(guī),也可以延用本國法規(guī)。目前從市場需求來看,通常 ECE 成員愿意接收符合 ECE 法規(guī)的測試報告及證書。E 標志證書涉及的產品是零部件及系統(tǒng)部件,沒有整車認證的相應法規(guī)。獲得 E 標志認證的產品,是為市場所接受的。E 標志認證的執(zhí)行測試機構一般是 ECE 成員國的技術服務機構。E 標志證書的發(fā)證機構是 ECE 成員國的政府部門。
e-mark
e-mark認證是EEC歐盟頒發(fā)的指令Directive,是根據EC Direction在歐盟框架下實施的,主要針對整車。
e標志是歐盟委員會依據歐盟指令強制成員國使用的機動車整車,安全零部件及系統(tǒng)的認證標志。測試機構必須是歐盟成員國內的技術服務機構,發(fā)證機構是歐盟成員國政府交通部門。獲得e標志認證的產品各歐盟成員國都將認可。同E標志認證一樣,各成員國的證書有相應的編號。
E-mark與e-mark認證區(qū)別
E-mark與e-mark的區(qū)別主要有以下四點:
(1)起源不同 E-mark源于歐洲經濟委員會(Economic Commission of Europe, 簡稱ECE)頒布的法規(guī)Regulation No. 10; e-mark源于歐盟指令72/245/EEC, 95/54/EC和2004/104/EC(2004/104/EC是最新技術修改版本,最新非技術修改版本為2009/19/EC);
(2)標志不同
E-mark 使用圓形框大E標志
e-mark使用長方形框小e標志;
(3)地域范圍及性質不同
E-mark 適用于全球范圍內,包括東歐、南歐等非歐盟國家(如俄羅斯),但E-mark 是非強制性的,成員國可拒絕接受。
e-mark 適用范圍為歐盟成員國,目前(截至2011-5-4)有27個成員國,各歐盟成員國都要強制執(zhí)行指令要求,且只需在一個成員國申請了e-mark,其他各成員國都必須承認證書的有效性,即強制互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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